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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设立出口加工区的若干规定

时间:2024-05-03 13:49:1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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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设立出口加工区的若干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关于设立出口加工区的若干规定
山东省政府



第一条 为了加速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对外开放,确定在经济开放区的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龙口、日照以及济南市设立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加工区)。
加工区,应坚持量力而行、逐步发展的原则,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收效一片,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联合开发建设。
第二条 加工区由所在市人民政府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加工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自行确定。
第三条 国内外任何公共机构或公司、企业和个人均可按照加工区总体规划要求,采取合资、合作或独资经营及租赁、加工、补偿等方式,到加工区兴办公司、企业、经营房地产业或举办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项目,并可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区内企业)。
第四条 兴办区内企业的申请,经由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即可办理领取批准证书、土地使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 加工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征用前的地形、地貌。
第六条 区内企业用地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其转让地价款减按加工区外同类地价款的50%收取。
兴办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可优先提供企业用地,其转让地价款可在五年内分期交付。
第七条 在加工区投资兴办生产性企业,免征土地使用费五年。
第八条 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合同规定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按10%征收所得税。
第九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对区内企业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所得收入,三年免征营业税(工商统一税)和所得税;期满后,经申请批准,可继续给予减免税的优惠待遇。补偿贸易项目为补偿而出口的产品,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 区内企业经营房地产业,一九九0年前投资建设的。免征工商统一税或营业税。
第十一条 区内企业兴建的非盈利性质的用房,暂免征房产税、建筑税。
第十二条 外商将其从区内企业获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各方以分得利润,在加工区再投资兴办企业,期限不少于五年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三条 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向区内企业提供条件优惠的资金、租赁先进设备、引进先进技术或设备的所得,及其来源于加工区的股金、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第十四条 区内外籍人员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加工区可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经营加工区内的进出口业务。
第十六条 在加工区投资的外商和工作的国外技职人员进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七条 加工区可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车间,为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合作者分得的外汇收入,来料加工装配所得收入及补偿贸易补偿期满后所得收入的外汇额度,按规定比例上缴国家后,全部留归企业所有。
第十九条 省内企业出资或以设备、劳务到加工区参股生产经营所分得的税后利润,解回原企业时,不再补征所得税。
第二十条 国内公共机构或公司、企业和个人在加工区投资获得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其生产产值或营业额归投资方统计。
第二十一条 加工区利用外资引进的先进技术项目,投资数额较大,所在市外汇担保困难的,可申请省有外汇经营权的金融机构给予外汇担保。
第二十二条 鼓励外商管理和承包企业,按照国际惯例自主经营。
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机构设置、用工制度、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二十三条 在加工区投资的外商和国外技术、管理人员允许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其进出境可办理多次往返的签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 区内企业人员出国,由加工区所在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自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在加工区投资的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其在国内农村的亲属,可转为城镇户口。具体办法,由加工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区内企业同时享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应享受的其他优惠待遇。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年5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发给杨格非遗产继承权证明书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发给杨格非遗产继承权证明书问题的批复

1963年7月16日,最高法院办公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3)闽法行字第2293号函悉。
关于杨格非的遗产继承问题,我们同意根据在厦门的继承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国外继承人已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发给杨瑞田继承权证明书。

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 (63)闽法行字第2293号
最高人民法院:
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函称:该市前政协委员杨格非,于1960年在厦门逝世,其生前持有香港“陶化大同有限公司”的股票419股,股票所有权人系写杨格非和他的大儿子杨瑞田的名字。现在杨瑞田拟办理过户手续,将股权转移到他自己一人的名下。故向该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
据中级法院调查,杨格非有妻及5个子女,现除一个儿子在美国,一个女儿在英国(已同英国人结婚)外,其余均在厦门。在厦门的各继承人已向法院表示同意该股权由被继承人的大儿子杨瑞田一人继承。在国外的继承人虽无法取得联系,但据在厦门的继承人申述:杨格非原系大同公司发起人之一,也是股东,其一生所积蓄的财产,在生前已大部分分给妻儿,上述股票乃是他本人留着养老的部分,后来为了要在他死后,将该股票留给大儿子杨瑞田,故又在股票上加上杨瑞田的名字。他的这一意愿,也曾告诉过各儿女,在他死后,在国外的女儿怕股票被公司冻结,也曾设法为杨瑞田办理过户手续奔走过。所以让杨瑞田继承,在国外的继承人也是没有意见的。
根据上述情况,是否可以接受杨瑞田的申请,发给继承权证明书。我们感到在手续上有些问题不甚明确。我们的意见:
一、在国外(或本国其他地区)的继承人如放弃继承,应向公证机关提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方可发给某一个或一部分继承人继承权证明书。
二、凡有一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在继承权证明书中加以说明,或将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声明书交附接受继承的继承人。
三、关于杨格非的遗产问题,经在厦门的四个继承人证明:“杨格非在生前早就表示要把该股票留给杨瑞田,在国外的两个继承人也表示放弃继承”,但没有提出确实的证据。类似情况本应设法征得在国外的继承人的意见后,再予办理公证手续为妥。但为了保护国内继承人的利益,防止股票被帝国主义冻结起见,我们认为法院也可以根据在厦的继承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国外继承人已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发给杨瑞田继承权证明书。
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
1963年6月24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1年7月5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令120号)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市政府组织力量对市级政府机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查清理。经审查,市政府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7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又要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今后,市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必须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批准,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6项)
2.市级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
3.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7项)
附件1:
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6项)
序号项 目 名 称实施机关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种)市安监局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审核市安监局
3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市安监局
4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准市安监局
5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审核市安监局
6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市安监局
7燃气供应站点(瓶组气化站)许可市城管局
8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批准市城管局
9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市城管局
10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审核市城管局
11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查市城管局
1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绿化用地批准市城管局
13砍伐城市树木批准市城管局
1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市城管局
15绿化工程、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城管局
16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市城管局
17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市城管局
18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市城管局
19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许可市城管局
20建设城市雕塑审批市城管局
21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市城管局
22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许可市城管局
23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许可市城管局
24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变更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期限的审批市档案局
25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审批市档案局
26批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市地震局
27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市发展改革委
28枪支运输、民用枪支配购许可市公安局
29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30剧毒化学品购买证核发市公安局
31焰火燃放许可市公安局
3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市公安局
33大型(5000人以上)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市公安局
34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市公安局
3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查市公安局
36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定居审批市公安局
37外国人居留许可市公安局
3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市公安局
39机动车登记、驾驶证核发市公安局
40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市规划局
41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规划局
42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规划局
43改变土地用途规划许可市规划局
44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变更批准市规划局
45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市规划局
46在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审批市规划局
47海洋(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环境保护设施检查、拆除或闲置批准市海洋与渔业局
48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批准市海洋与渔业局
49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县境准运证核发市海洋与渔业局
50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猎捕、经营利用或其产品的经营利用许可市海洋与渔业局
51渔业港口经营许可市海洋与渔业局
5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市海洋与渔业局
53海洋渔船捕捞许可市海洋与渔业局
54海域使用许可审核(含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市海洋与渔业局
55船舶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许可市海洋与渔业局
56在渔港内新(改、扩)建各种设施和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市海洋与渔业局
57渔业船员职务证书签发市海洋与渔业局
58渔业船舶登记市海洋与渔业局
59在渔港内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市海洋与渔业局
60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市海洋与渔业局
61船舶在渔港水域内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油污审批市海洋与渔业局
6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市环保局
63危险废物的(含医疗废物)经营、转移许可市环保局
64设置入海排污口许可市环保局
65开发利用已停止使用或关闭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许可市环保局
66港口经营许可(港口理货除外)市港航管理局
67使用非深水岸线建设港口设施审批市港航管理局
68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核市港航管理局
69建设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批准市港航管理局
70在港口内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批准市港航管理局
71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市交通运输局
72占用、挖掘国省道公路和穿越、跨越国省道公路修建设施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73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架)设管线等设施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74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75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76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77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78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核市交通运输局
79水路营业性运输、运输服务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80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市交通运输局
81道路运输经营及车辆营运许可市交通运输局
82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市教育局
83煤炭经营资格初审市经济信息化委
84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市经济信息化委
8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市经济信息化委
86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方案审批市经济信息化委
87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审批市经济信息化委
88外国籍交通工具临时进出非开放口岸审核市口岸办
89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90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9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批准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92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93职业介绍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94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许可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95粮食收购许可市粮食局
96林木采伐许可市林业局
97猎捕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产品许可市林业局
98在林区经营(含加工)、从林区运出木材许可市林业局
99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核准市林业局
100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许可市林业局
101国家及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核市林业局
102林种变更批准市林业局
103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等活动核准市林业局
104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核发市林业局
105导游资格证核发市旅游局
106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设立许可市旅游局
107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市旅游局
108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市民政局
109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公墓审批(核)市民政局
110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易地建设审批市人防办
111拆除人民防空工程、人防警报设施许可市人防办
112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审批市人防办
113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市人防办
11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市人防办
11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市人口和计生委
11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市商务局
117市级屠宰厂(场)定点审批市商务局
118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市商务局
119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市商务局
120取水许可市水利局
121在河道及水工程保护与管理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生产建设及其他有关活动许可市水利局
122填堵、占用或废弃河道及水工程许可市水利局
123跨区(市)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市水利局
124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市水利局
125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市水利局
12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市水利局
127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审批市水利局
128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市卫生局
129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市卫生局
130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市卫生局
13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市卫生局
132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从事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市卫生局
133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市卫生局
134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市卫生局
135建设项目职业病(中毒)危害预评价审核和控制效果竣工验收市卫生局
136新、改、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工程项目防尘设施设计审查市卫生局
137医疗广告审核市卫生局
138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市卫生局
139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市卫生局
140设立区域性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1政府出资帮助维修的市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批准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2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批准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批准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批准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5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6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7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8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项目审批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49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0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2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3付费频道开办、终止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4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5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6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分台、教育台)及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和跨地区经营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7广播电视频率使用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8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审核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59电影放映经营许可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160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或停用、撤销许可市无委办
161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试验批准市无委办
162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市药监局
163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许可市药监局
164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市药监局
165设立冠以专利名称的单位的许可市知识产权局
16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67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审批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68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或者自行开发经营房地产批准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69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初审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70部分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71四级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72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73商品房预售许可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74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75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审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76农用地转用审批市国土资源局
17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国土资源局
178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租赁)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市国土资源局
179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批准市国土资源局
180改变土地用途审核市国土资源局
181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地审核市国土资源局
182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审批市国土资源局
183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的审批市国土资源局
184采矿许可市国土资源局
185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市国土资源局
186测量标志使用许可市国土资源局

附件2:
市级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
序号项 目 名 称实施机关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核市保密局
2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市保密局
3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市保密局
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审查市档案局
5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市档案局
6专门和部门档案馆的统筹规划和审核市档案局
7批准无需继续保密或控制使用的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市档案局
8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市发展改革委
9城镇体系规划审批市规划局
10在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其削减已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市环保局
11旅游发展规划审批市旅游局
12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市民政局
13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市民政局
14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市民政局
15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市人口和计生委
16志书编纂方案批准市史志办
1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水利局
18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市水利局
19改变大坝原设计运行方式审批市水利局
20调整年度取水计划审核市水利局
21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分滞洪措施审核许可市水利局
22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市水利局
23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市商务局
24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市商务局
25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市统计局
26公务护照签发市外事侨务办
27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改变隶属关系批准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28收费许可市物价局
29经划拨的人民防空工程用地改作他用批准市人防办
30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3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32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33工伤保险费率审定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附件3:
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7项)
序号项目名称原实施机关下放层级
1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认定市保密局县级主管部门
2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3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许可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4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5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6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7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8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市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
9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许可市档案局县级主管部门
10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选址审批市地震局县级主管部门
1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3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4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6内地居民因私短期赴港澳批准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7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审批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8组织特殊情况赴台团组受理审批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19公民因私出入境批准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1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4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5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6出海船民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主管部门
27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市海洋与
渔业局县级主管部门
28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市环保局县级主管部门
29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批准市环保局县级主管部门
30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市环保局县级主管部门
31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解散及分立、合并审核市教育局县级主管部门
32利用互联网实行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市教育局县级主管部门
33成立工商协会审核市经济
信息化委县级主管部门
3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市经济
信息化委县级主管部门
35口岸仓储、熏蒸和外轮供应许可市口岸办县级主管部门
36非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种子经营许可市林业局县级主管部门
37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市农业局县级主管部门
38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其他种子经营许可市农业局县级主管部门
39国内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市农业局县级主管部门
40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市水利局县级主管部门
41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批准市史志办县级主管部门
42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市体育局县级主管部门
43成立体育社会团体审核市体育局县级主管部门
4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市体育局县级主管部门
45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级主管部门
46兽药经营许可市畜牧局县级主管部门
47动物诊疗许可市畜牧局县级主管部门
4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市畜牧局县级主管部门
49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级主管部门
50文化类社会团体登记审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级主管部门
51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级主管部门
52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级主管部门
53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级主管部门
54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市药监局县级主管部门
55餐饮服务许可市药监局县级主管部门
56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级主管部门
57归侨侨眷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留名纪念许可市外事侨务办县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