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国债交易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04:47:5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35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国债交易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国债交易托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各商业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做好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的国债交易托管的衔接工作,促进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根据《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现券交易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其持有上市国债交易托管问题
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退出证券交易所后,各商业银行对其持有的可上市国债一律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直接开立托管帐户,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办理债权的过户和结算业务。
二、各商业银行持有的各类可上市国债的集中托管事宜,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由各商业银行将所辖系统剩余券面送中央结算公司统一托管。其券面存管办法按《关于商业银行办理1997年无记名(一期)国债券面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国债字〔1997〕45号)办理。
2.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托管的记帐式国债,由商业银行在文到之日一周内集中办理转托管手续,将债权转入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帐户。
3.各商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托管的国债,未进行回购的部分,必须立即转至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对已用于回购的国债,回购协议结束后转至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4.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托管的无记名国债,亦由各商业银行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转托管手续。实物国债的后续转库事宜,由中央结算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办理。
三、各商业银行已进入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系统的实物国债,暂不办理券面提取手续。



1997年6月23日
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党校 李 彦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这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的一个核心,就不会有我们事业的胜利。但是,我们党并非天生就具有这种作为领导核心的力量和作用,党发挥其力量和作用的前提是它必须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先进性是我们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局势,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新世纪全面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在新世纪中,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必须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也不例外。在今天,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是明确的,党的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是正确的,但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时常遇到来自党的作风和腐败现象的等方面的阻力,有的甚至比较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克服各种不良作风,坚决反对腐败,以改革的精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执政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执政时间越长,越需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需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得民心者得天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核心问题就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党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保持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好、坚持好、发扬好。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既有许多紧迫的工作要做,又必须进行长期的不懈努力。制度和体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邓小平明确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为此,我从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的角度,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以下几点思考:
1、建立和完善权力配置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我们从计划经济完成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伟大变革,但是,与之相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带来的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对权力的分解和科学配置取法相应的措施,以至有的人事权、财产审批权与调拨权相对集中,且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虽然干部人事制度正在改革,也收到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种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合理,特别是当权力配置出现严重缺陷时,在行使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背离主旨的现象,权力被无休止地滥用,出于某种私利而专权、越权;官僚主义、独断专行。进而腐败滋长蔓延盛行不可避免,而且是连锁反应,恶性循环。
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是权力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限定当权者必须依法行政、防止腐败的关键。科学配置权力,采取适度分权的措施,一是要使各种权力处于合理的分布状态,各自能够实现效能最大化,且各种权力之间彼此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制衡。二是要适度确定某种权力的自身界限,明确限定某种权力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什么层次上行使,超出了这个范围、层次就是违背原则。在权力合理配置、限定领导者权限,防止腐败发生的措施方面中央都有一些相应的规定。比如,1996年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经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凡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规定,就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界限的一种具体界定。十六大则进一步强调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再比如:在我国有些地方已经试行在政府内部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原则对行政权力的布局分配、使用范围、权限划分、运行程序及制衡关系作了规定。
科学配置权力或完善权力配置,应该受到应有的重视,一个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能够促使领导者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利用人民赋予的职权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最大的作用。
2、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可靠保证,而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这是制度具有严肃性、威慑性的原因所在,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在我国的廉政建设中,对腐败行为的追究基本上只是追究当事人,而几乎从不追究当事人领导的责任;只强调领导干部自身要廉洁自律,而忽视了领导对该组织的廉政进行管治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只有廉政的个人负责制,而没有建立廉政领导责任制,许多领导干部对组织的廉政建设没有给予高度重视。领导责任制是一种责任连带制度,领导责任制愈健全,则腐败蔓延的条件愈差;反之,领导责任制愈不健全,则腐败现象蔓延的条件愈好。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缺位,使廉政建设得不到领导干部得高度重视,这是我国廉政建设长期见效不大的重要原因。
2)领导干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江泽民在中纪委四次全会讲话中郑重指出:“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是指对负有用人失误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戒。在明确用人失误标准的基础上,对推荐失误、考察失误和任用失误分别作出处罚。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坚持权责统一、违规必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还必须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比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举报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制度等等。
3)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促进领导干部慎重用权,正确决策,避免失误,减少损失,亟待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把决策者的个人责任明晰化、制度化,以此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慎用决策权,排除个人主观意志和外界干扰,努力避免决策失误,从而不断提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和完善有效监督机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利滥用和权力腐败。加强群众对无产阶级政党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公仆必须毫不例外地接受主人的监督。毛泽东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共产党跳出“人亡政息”周期律,使政府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开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新路子。邓小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监督思想。他认为执政党必须接受监督,特别是接受群众监督。
借鉴国外廉政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我国实际,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
第一,必须强化上级监督机制。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目前较为有效的一种监督方式。因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方式符合现行干部管理体制。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上级管理下级,上级监督下级,既是上级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也更具有监督的权威性。
第二,必须强化党政内部监督机制。十六大报告指出:“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政内部监督机制,主要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和完善。其一是对决策权实施监督的机制。要按照十六大要求,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规则和程序。要对已有的党政内部有关决策和监督机制进行程序性的补充、修订和完善,便于实施有效监督;其二是对执行权实施监督的机制。对执行权的监督重点应突出对重要领域、重要部门的监督机制建设。比如,司法、财政税务、国土、金融、干部人事等。
第三,必须强化专职机关监督。组织部门的监督,纪检部门的监督,督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密切配合。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专职机关要摆脱权力干预,人情干预,加大查处力度。
第四,必须强化群众监督。据资料显示,目前查处的腐败案件,有60%来自群众举报。为此,要为人民实施有效监督,拓宽各种渠道,创造客观条件。比如: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务重大事项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咨询、听政、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意测评、民主考核制度;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的选举要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民主意识强、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代表选出来,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
第五,必须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既鞭挞腐败丑恶现象,又为社会公众参与反腐败提供重要途径,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4、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机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党风廉政建设中,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教育是万万不能的。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手中权力的不断扩大,人们会不断增加对“物”的占有欲。并有可能追求最大化。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任何人的腐化堕落,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其根子还在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思想出了问题。如果不从思想意识上加强防范,再科学的制度,再严格的监督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同时,形势发展变化,对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也不断地提出新要求。所以,在完善权力配置,责任追究制度和强化监督机制的前提下,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教育机制,通过教育,不断使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改造思想。

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等


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

新出联〔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2007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防沉迷通知”)。自“防沉迷通知”发出以来,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全国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到位;网络游戏审批管理已将防沉迷系统的设置作为前置审批的必要条件,有力地促进了防沉迷措施在全行业的贯彻落实;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独立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增强了对运营企业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和对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力度;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得到一定控制,沉迷网络游戏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落实“防沉迷通知”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实施防沉迷实名验证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盗用或者使用虚假成年人身份信息,规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限制。经批准,公安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身份查询中心”)承担全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经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充分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流程》,并完成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目前,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条件已经成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全国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将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作为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所有在线使用的网络游戏(不含手机网络游戏)的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
  二、“身份查询中心”承担全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为保障验证工作合规有序进行,“身份查询中心”应向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说明实名验证具体工作要求,按《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流程》及时有效地验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报送的身份信息,并反馈验证结果。
  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要按规定要求,全力做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的各项相关工作。首先,要认真做好本企业应承担的网络游戏用户注册信息识别等工作;其次,按流程及时报送需验证的用户身份信息;再次,严格将经实名验证证明是提供了虚假身份信息的用户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四、进一步加强对运营企业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情况的监测。除对运营企业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标准开发和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进行监督检测外,还要密切跟踪实名验证等实施工作情况,提高检测频率和质量。所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进行开发部署,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式,扩大或缩小系统功能权限等,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停止其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直至取消其相关许可。
  五、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积极推进实名验证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把好网络游戏审批关,坚持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设置作为前置审批的必要条件;继续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监测,特别是督促运营企业切实抓好实名验证工作,对存在不达标问题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进行查处。文明办要把实名验证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纳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之中,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身份查询中心”进行督促指导,要求“身份查询中心”增强责任感,精心安排,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开展实名验证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网站的管理工作。教育、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要加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宣传力度,要继续发挥“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配合做好实名验证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积极引导教育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网络游戏,养成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 2011年9月30日前为试行期,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